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大理市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杨政通,中共党员,大理市大理镇三文笔村委会村监委委员,2022年3月13日20时52分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赵文元,中共党员,大理苍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安全开发部副经理,2022年3月14日21时16分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大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理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