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大理市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4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和参与赌博问题通报如下:
一、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杨为民,中共党员,大理市下关街道文化社区居民,2022年6月14日20时34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二、参与赌博问题
杨立芬,中共党员,大理市喜洲镇仁里邑村民,2022年6月12日21时30分因赌博行为被公安机关查获。
徐德顺,中共党员,大理市喜洲镇桃源村村民,2022年6月12日21时30分因赌博行为被公安机关查获。
徐明。中共党员,大理市喜洲镇桃源村村民,2022年6月12日21时30分因赌博行为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大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理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