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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风险防控 强化内部监督
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18日          来源: 本站原创

“在处置信访件过程中存在泄密的风险,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首先要从政治上严格要求自己,严守保密纪律,做到严于律己,才能保障信访人的权益。”

“巡察问题线索未按规定处置,存在跑风漏气的情况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可能导致问题线索变一般问题;在巡察过程中利用职权,打招呼、搞变通,变相干预巡察组独立开展工作。”这是市委巡察机构在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活动中,针对梳理出的岗位风险,引发的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维护巡察权威的讨论。

为进一步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力度,严防“灯下黑”, 大理市纪委监委于近日,将147名纪检监察干部划分为五大类,即乡镇(街道)纪(工)委、市纪委监委机关综合部门、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针对不同群组特点,抓住权力运行重点环节和容易滋生腐败的廉洁风险点开展风险排查,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是规范权力行使的必然要求,关键要找准找实、落到实处。”排查中,纪检监察干部以职能职责为切入点,结合部门和岗位实际,重点围绕重大事项决策、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线索管理处置、调查措施使用、安全办案、涉案款物管理、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行为等方面进行排查,通过个人找、上级点、相互帮、集体讨论的方式确定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对防控措施进行层层审核把关,防止工作搞形式、走过场。

截至目前,147名纪检监察干部共查找一级廉政风险点296个、二级廉政风险点167个,三级廉政风险点82个,制定防控措施509条。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在建章立制、对防控措施落实等方面继续发力,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确保风险“控得住”“防得牢”。

“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就是要让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始终,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让我们的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时时刻刻警醒自己,规范履职用权,自觉遵纪守法。”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寸梅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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