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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与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 用活“第一种形态”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02日          来源: 本站原创

“这次提醒谈话对我帮助很大,我的工作作风确实不够严实,才导致错误的发生,感谢你们,今后我将深刻汲取教训,以更加扎实作风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这是一名干部在派驻纪检监察组诫勉谈话后的肺腑之言。

像这样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是大理市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具体实践,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常态。

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把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做在日常、抓在经常,将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任前谈话及回访谈话等作为实践“第一种形态”的有力举措,变事后“治病”“手术”为事前“预防”“免疫”,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抵抗力”,防止“小病不治”“拖病成癌”。2018年10月以来,该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878人,其中“第一种形态”754人,“第二种形态” 62人。

紧扣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洱海保护治理等重点工作部署安排,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考虑各部门单位实际,坚持运用“第一种形态”与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制定印发《大理市纪检监察机关2020年专项工作纪律监督实施方案》,采取“推磨式”“蹲点式”“交叉式”监督和专项纪律检查等方式,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全面消除监督空白和死角,对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漂浮等问题,开展“靶向治疗”。2020年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1128次,发现问题1260个,下发督办整改通知40份,谈话提醒干部331人。

谈话的效果显而易见,被约谈、提醒的单位或个人在及时修正错误行为的同时,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查找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的漏洞,从而补齐工作短板。通过坚持常教育、常警示、常提醒、常纠正,为该市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作风纪律保障。(何乐琴 熊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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