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大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苍洱要闻 >> 浏览文章
大理市一案“双警示” 不让“看书人”成为“书中人”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16日          来源: 本站原创

“前段时间,市纪委监委到我们单位宣布了赵某某的处分决定,今天又拿到了这本案例汇编,真是一个案件‘双警示’。这种身临其境的警示教育,让我深受教育和警醒……”近日,大理市一名干部拿到市纪委监委最新编印的案件警示录后感慨地说。

到案发单位“送处分上门”的这种做法,现已成为该市纪委监委执纪审查中必不可少的“规定动作”。近年来,该市将案件查办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同步推进,每查处一起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就会到其所在单位宣布处分决定、通报查处情况。还将典型案件收录到全市的案例剖析警示录中,通过聆听受处分人员的忏悔、所在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等,真正让案件查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变成警示教育的“活教材”。

该市通过实施“送处分上门”和发放警示录,叠加了警示教育效果。“以前,谁受到了处分、因为什么受处分,连自己单位的人都不清楚,警示教育效果打了折扣。有时如果处分不严重,甚至都不能引起被处分人自身的警觉。”案件审理室主任说。

“亲眼目睹身边的干部被处分,亲耳听到其违纪事实及查处原因,再直接看见剖析情况、相对应纪律、法律条款,自己对照检查,感觉自己又上了一次课、加了一道‘紧箍’。”案发单位的干部深有感触,“特别是宣读处分决定,感觉比召开几十次的学习会议都震撼。”

“让每一个案件,都成为最鲜活的教材、最响亮的警钟、最有效的预防针,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并以此为诫,举一反三,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才能更好发挥出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效果。”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表示。

“一案‘双警示’,让警示教育呈现叠加效果,目的是消除受众的看客心理,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防止‘看书人’变成‘书中人’。”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围绕案例暴露出的问题,深入查找发案单位存在的风险点和制度漏洞,做实以案促改,构建“三不”一体推进机制,确保警示教育取得“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何乐琴)


0